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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侨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外出安全管理暂行规定

[日期:2007-09-06] 来源:华侨大学成人(继续)教育学院  作者:华侨大学成人(继续)教育学院 [字体: ]

 

第一条  为了确保在校学生的外出安全,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,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和防范意识。

第二条  成教学生应提高自我安全意识,注意防范和避免危险。

第三条  夜大学、脱产班每学期寒、暑假放假前,函授班每次面授结束前,班主任应对学生集中进行安全教育。

第四条  各班级集体组织校外活动,必须经成教学院领导书面批准,并指定班主任、带队教师或专人负责安全工作。活动前必须做好外出安全教育,制定确保外出活动安全的具体措施。

第五条  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学生集体活动在外住宿,因特殊原因需在外住宿的,必须经成教学院领导批准,任何学生和组织不得擅自在外组织露营活动。

第六条  严禁脱产班学生夜不归宿,严禁在外通宵上网。个别在校住宿的脱产班学生因事确需在外留宿、住宿,必须经班主任同意,并说明住宿地址、联系电话等。

第七条  严禁学生擅自到校外水库和无安全防护、无救生设备的场所游泳。

第八条  学生外出教学实习、社会调查,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规定。

第九条       本规定由华侨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及修订。

第十条       本规定2006年1月1日修订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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